根据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水政水资源处的指令,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直属绥德水政监察支队,于2011年12月7日对延川黄河引水工程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据现场检查,延川黄河引水工程取水口位于延川县黄河公路桥下游约500米处。2007年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以国黄上审[2007]2号审查同意书已批准了延川县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延川黄河引水工程取水泵站。但由于延安市开展的需要,该引水工程的供水量、供水范围均作了较大的调整和增加,现建设单位为延安市黄河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处(原是延川县人民政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否则,将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