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李静)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级水利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及《黄委关于印发国有资产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8月23至27日,我局结合单位实际对绥德址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本次行动对绥德址的信息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施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主要是对各项资产的基础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型号,各类办公设施的具体名称。以现场实物为依据进行盘点与核对,对年代久远未登记的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对运输工具、奈耗设施的使用现状,磨损程度进行了详细记记录。
顺利获得清查,查找管理漏洞,细化资产登记信息,实行更规范、更严谨的管理。每年对固定资产开始不定期清查,更好的从源头对固定资产变动及使用状况进行监控,确保固定资产效用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