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刘晓军)近期、接地方相关部门举报,陕西省长武县在未征得甘肃省宁县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在陕甘界河泾河干流修建河堤,引发与宁县方面水事纠纷。接到举报后,黄委水政局与黄河上中游管理、绥德治理监督局以及陕甘两省、市、县水行政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于8月4-5日,对上述举报事件进行了现场调处,鉴于矛盾双方对该项目是否属于违规审批存在异议,以及泾河长宁段过往水事纠纷等原因,检查组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团结治河、维护稳定的原则,责令长武方面暂停施工,清除河道内弃土弃渣,以免影响汛期行洪,在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前不得复工。宁县方面在实行群众说服教育尊龙凯时的同时,根据《省际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水利部水政法【2004】400号)文件精神,按照分级管理、逐级协商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理该水事纠纷。
检查组还对陕西彬县国道312公路改扩建项目、彬县新区泄洪渠截污工程、陕西华电瑶池电厂跨河热网管桥等违规涉河建设项目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